半岛全站1月1号起每辆车都得配备反光背心这些新规也要注意!

  反光背心       |      2023-09-14 04:06:27

  半岛全站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》(GB 7258-2017)将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。新标准的调整项目设置有过渡期,部分标准延后13个月、25个月和37个月实施。

  由于该标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,适用于在我国道路上行驶的所有机动车,相比于2012版本,新标准调整和修改内容超过了150项,而在所有出现修改的标准项目中,有三项需要引起广大车主朋友们的特别注意,首先,电动车窗得具备防夹功能,其次,不能随便悬挂与车辆出厂品牌不符的各类型标志,最后,随车得配备至少一件反光背心!

  GB 7258-2017规定汽车(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)应配备1 件反光背心和1 个符合GB 19151 规定的三角警告牌,三角警告牌在车上应妥善放置。

  近期质检总局发布GB7258-2017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》,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。

  其实,GB 7258是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进行注册登记检验和在用机动车检验、机动车查验等机动车运行安全管理及事故车检验基本的技术标准,同时也是机动车新车定型强制性检验、新车出厂检验和进口机动车检验的重要技术依据之一。

  而且这个标准适用道路上的所有机动车!不管你是柴油机还是纯电动车,只要您是机动车,这150多项的改动半岛全站,您都要放到心里!

  其中最引人注目,争议最大的,当属:电动车窗得具备防夹功能、不能随便悬挂与车辆品牌不符合的厂标,随车得配备1件反光背心,这几项改动。

  需要注意,这几项改动是从2018年1月1日开始。而且车辆年检的时候除检查三角警示架之外,将同时检查反光背心,数量是1件。所以也就是说,反光背心,车窗防夹手,后排中间位安全带这些变动不适用于此标准实施前(2018.1.1)所生产的车辆半岛全站!详见GB7258-2017 第15.7条

  同时这次新标准也增加了“与车辆品牌相适应”这一表述。如果您开着宝马却把车徽换成了五菱,不好意思年检过不了,交警蜀黍也 会给你开罚单的。改不了车徽,我给车标做个装饰吧,不好意思,同样也不符合规定。

  同时对所有乘用车的安全带,新标准也提出了新的规定,不管是前排还是后排半岛全站,一律使用三点式安全带。而且,所有乘用车应配备能记录碰撞等特定事件发生时的车辆行驶速度、制动状态等数据信息的事件数据记录系统(EDR),或者配备符合标准规定的车载视频行驶记录装置。

  反光背心的使用主要是为了应对紧急情况的发生,穿上反光背心能够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。

  这两天,一则“2018年1月1日起,所有车辆必须配备——反光背心!”的消息在网上热传,网友议论纷纷有担心有疑惑。

  1.自2018年1月1日起,年检除检查三角警示架之外,将同时检查反光背心,数量是1件;

  看到这些消息时,记者刚好在滨江江晖路附近办理新能源车上牌手续半岛全站,马上检查自己的新车半岛全站,咦,后备厢里只有三角警示架,没有反光背心啊……

  当时工作人员正在验车,我站在一旁,有些战战兢兢——车子没有配备反光背心,会不会检验不合格?

  最后一点,不过这个新国标好多人都不是很清楚,上文也提到了,这个标准在执行日期后有一个至少13个月的过渡期,也就是说,2018年1月1日国标GB7258-2017虽然执行,但是并不影响之前的车辆上户。虚惊一场。

  很多车友不明白,为什么非要在车里备一件反光背心呢?其实反光背心是用于车在路途中应急状况的,例如临时停车。

  高速路口故障等急需下车的情况有效提醒、警示其它人,保护自己,都为了安全,大家也理解下吧。